農藥包裝廢棄物,是指因農業生產產生的、不再具有使用價值而丟棄的農藥包裝物,包括用塑料、錫箔、玻璃等材料制作的、與農藥直接接觸的瓶、桶、罐、袋等。我縣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工作堅持“誰使用誰交回、誰銷售誰收集”原則,采取“押金回收+獎勵補助”模式,選擇種植業體量大、交通便利的雙桂、新立、拔山、馬灌、永豐等5個鄉鎮試點,初步探索適合忠縣的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機制。農藥包裝廢棄物對農田及農村環境造成極大破壞。筆者日前從縣農業農村委獲悉,我縣探索“押金回收+獎勵補助”模式回收處置農藥包裝廢棄物,試點工作目前已在5個鄉鎮展開。
具體回收模式及標準為:使用者在購買農藥時,由銷售門市加收每瓶(包、袋、桶)1元的回收押金,并出具統一印制并蓋章的押金收條;農藥使用者交回農藥包裝廢棄物時,憑收條收回押金,同時獲得每個包裝袋(瓶)0.10元的獎勵補助。農藥包裝廢棄物由各農藥經營門市統一交至鄉鎮廢棄物集中收集點,再由重慶致順睿瀾環境科技有限公司運至重慶海創環保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進行無害化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