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氣溫升高,又進入了啤酒銷售的旺季,記者在濟南部分超市發現,市面銷售的很多啤酒的啤酒瓶都存在安全隱患。
記者在歷下區的多家超市里看到,青島、趵突泉、雪花、燕京等品牌的啤酒生產日期為2011年,但啤酒瓶的生產日期卻從2005年到2010年不等。
據了解,在《啤酒瓶標準》中,建議啤酒瓶回收使用年限為兩年。業內人士介紹,一個新啤酒瓶的成本為0.6元,回收瓶的成本則為0.25元至0.35元。為了減少成本,啤酒生產企業80%的啤酒瓶是靠回收來的,使得“回收使用期限兩年”成為空談。
濟南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的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啤酒瓶在回收過程中會發生磕碰,灌入啤酒后會產生微量的沖擊,造成玻璃瓶內壓力增加,從而引發啤酒瓶的碎裂甚至爆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