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記者在洞山中路一家超市里看到,飲用水貨架上擺放著各種品牌的礦泉水,每瓶價格基本上都在一元至兩元之間。記者隨手拿了一瓶價格為1.2元的礦泉水,瓶身上標明這瓶水的生產日期為2009年10月5日,外包裝上還標示了“鈣、鎂、鉀、鈉、偏硅酸”等礦物質含量、PH值和水源地,但就是沒有標注溴酸鹽含量。記者又查看了貨架上其他品牌的礦泉水,均沒有發現標注溴酸鹽含量的礦泉水身影。
根據新的飲用天然礦泉水國標,從10月1日起,礦泉水的溴酸鹽含量必須控制在0.01mg/L以內,并且,礦泉水外包裝上必須標明溴酸鹽含量。11月2日,記者走訪淮南各大賣場發現,新規實施一個月來,市場上在售礦泉水包裝沒有發生變化,并未標致癌溴酸鹽含量,而市民對此也很陌生。
對于礦泉水新國標,售貨員和一些市民也并不知情。“平時買礦泉水主要認品牌,并不關注里面的成分。”記者隨機詢問了幾位市民,多數人對“溴酸鹽”不了解,對其致癌性更是不知情。
對此,淮南市質監局相關人員表示,廠家在生產礦泉水時,為了殺菌會普遍使用臭氧,由此而產生了潛在致癌物——溴酸鹽。在國際上,世界衛生組織和美國環保局所規定的飲用水中,溴酸鹽最高允許濃度為0.01mg/L。10月1日起,礦泉水實施新國標后對礦泉水的溴酸鹽含量做了嚴格的規定,該項指標已與國際一致。
記者還了解到,新國標針對的是10月1日以后生產的礦泉水,礦泉水瓶身必須標明溴酸鹽的含量,消費者在購買時,要看一下瓶身上是否有溴酸鹽含量的標注。而10月1日之前生產的礦泉水,只要在法定的保質期內,還是允許在市場上流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