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6月1日起,《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用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 9685-2008)正式實施。標準中規定了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用959種添加劑的使用原則、使用范圍、最大使用量、特定遷移量或最大殘留量及其他限制性要求。該標準強調:未在列表中規定的物質不得用于加工食品容器、包裝材料。
自2009年8月1日起,《包裝用塑料復合膜、袋干法復合、擠出復合》(GB/T 10004-2008)正式實施,原標準《耐蒸煮復合膜、袋》(GB/T 10004-1998)和《雙向拉伸聚丙烯薄膜/低密度聚乙烯復合膜、袋》(GB/T 10005-1998)同時廢止。該標準對塑-塑干式復合中苯類溶劑的殘留量提出了應小于0.01mg/㎡的嚴格要求,對印刷行業提出了挑戰,對環保油墨行業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自2009年12月1日起,《塑料一次性餐飲具通用技術要求》(GB 18006.1-2009)正式實施。本標準“適用于以各種熱塑性材料制作的一次性餐飲具。”首次制定了一次性塑料餐飲具國家標準,結束了過去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飲具一直無國家統一標準可依的混亂狀態,減少了每個企業必須制定企業標準的麻煩;對可降解塑料餐具也提出生物降解率不得小于60%,淀粉基塑料餐具淀粉含量應達到40%以上等更加嚴格和具體的要求。